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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学习熟知记牢的基本知识!!
发布时间:2019-04-02  来源:抚松县文化馆  浏览量:6890人

  •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些你必须记住


    1.“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2.扫黑除恶工作中出现的新动向是什么?


      ·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


      ·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


      ·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 2018年:治标。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  2019年:治本。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  2020年:治根。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政治性;


      ·全面性;


      ·彻底性;


      ·协同性。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有黑扫黑;


      ·无黑除恶;


      ·无恶治乱。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工作措施是什么?


      ·摸线索;


      ·打犯罪;


      ·挖“保护伞”;


      ·治源头;


      ·强组织。


    9.扫黑除恶聚焦打击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0.扫黑除恶“打早打小”是指什么?


      ·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 “恶势力”团伙及早打击,绝不能允许其坐大成势。


    11.扫黑除恶“打准打实”是指什么? 


      ·是指审判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判处刑罚,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12.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  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13.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是什么?


      ·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4.“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5.“四个督导”是什么?


      ·政治督导;


      ·问题督导;


      ·责任督导;


      ·效果督导。


    1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落实“一案三查”是什么?


      ·查办黑恶势力;


      ·查办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查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7.“打黑除恶”与“扫黑除恶”什么区别?


      ·过去“打黑除恶”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除恶”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过去“打黑除恶”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除恶”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18.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


      ·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


      ·强化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二、“扫黑除恶”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1年一个阶段:


     


    1.2018年,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2.2019年,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3.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通过三年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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